关于在校园内开展青年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实践育人作用,培养青年学生爱校、荣校的良好品格,本着“立足校园、走进社会”志愿服务思路,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青年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第五教学周到第十八周教学周。
二、活动地点: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等校园内公共区域。
三、活动人员:由各院团委书记负责选拔优秀青年志愿者。
四、活动具体要求:
(一)服务规则:
1.每个学院负责一个教学周,选拔20名志愿者。
2.要求志愿者准时到达自己的岗位,带工作牌。
3.志愿者用正确的方式制止一些学生们的不良行为,举止。
4.志愿者在监督劝导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形象,做到文明礼貌,语言得体。
5.志愿者有病假或其他情况及时与负责人联系做人员调整。
6.各学院志愿者可以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形成爱校荣校的良好氛围。
7.各学院志愿者服务结束后要撰写心得体会,统一存档。
(二)服务内容;
1. 志愿者在食堂的高峰时期,对买饭的学生进行建议、提醒、疏导。
2. 志愿者在图书馆倡导文明的阅读行为。
3.志愿者在校园内加强对环境的治理,对不文明现象的管理。
五、评比规则:
根据每位青年志愿者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时间,创新志愿想法等,由广大同学及活动负责人评比出“优秀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借助青年文明工程的平台,展现我校青年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