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在2009年暑期中,我校各级团组织都能紧紧围绕上级团委关于开展200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中心工作,集思广益,锐意进取,工作卓有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各基层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先进作用,培养青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的积极性,积极挖掘、发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优秀集体及个人,树立青年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组织和学生社团中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集体、个人及优秀调查报告的评选活动。望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接此通知后,按照评选条件(后附),认真组织评选,并于10月14日前将有关材料和人员名单报送校团委。
共青团长春税务学院委员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
一、 本次评选共设“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奖”、“优秀调查报告”、“优秀学生个人”及“优秀指导教师”五个奖项。
二、 对优秀集体及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请按校团委分配名额及要求进行选送,其中:
① “优秀组织奖”要求:各单位可选送1-2份,其中含实践活动影音资料或幻灯片,评选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后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2000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② “优秀团队”要求:各单位可选送1份,其中评选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后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2000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③ “优秀调查报告”要求:各单位可选送最多不超多5份,A4纸打印(含封面)、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各学院选送的作品若为抄袭作品并经查实,取消其评奖资格(不予补报)。
④ “优秀学生个人”要求:各单位可选送2名,评选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后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000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⑤ “优秀指导教师”要求:各单位可选送1-3名,评选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后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1000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三、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于10月14日前将相应材料(打印及电子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