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吉林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 作者:科技部 发布时间:2006-02-21 21:54:58 点击数: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团建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建带团建,抓好“五带一优化”(带思想、带组织、带班子、带队伍、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的贯彻落实,对于做好基层党建和团建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基层党建、团建配套联动、协同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更好地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精神,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现就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带思想建设,切实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教育团员青年。各级党团组织要以团干部、大学生和各条战线青年骨干为重点,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大力加强团员青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层党组织的负责同志要坚持和发扬为团员青年上党课、作形势报告等好传统和好作风。要注意吸收优秀团员和不是党员的团干部参加党内的学习教育活动。要通过建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或选派青年党员到团组织中担任政治辅导员等方法,加大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力度。要把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

  2.指导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作用。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发挥组织优势,突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针对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续深化“民族精神代代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等活动,不断拓展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有效途径。

  3.支持团组织创新团员青年思想教育形式。要充分尊重青年的主体地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年,创新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团组织推进青年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创业文化。要支持团组织开发和利用网络资源,创办团属网站(网页)、网络电台等阵地,推进共青团“县县上网”工程,牢牢把握网络教育的主动权。要重视和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要加强对各类青少年社团的引导和管理,发挥他们在青少年思想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二、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团的基层组织

  4.合理调整和设置基层团组织。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推进基层团建创新,不断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在农村,要切实抓好松散瘫痪团支部的整顿工作。在国有企业、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基层团组织设置,不能随意将团的工作机构撤销或并入其他职能部门,不能随意取消团的专职干部编制。在社区,要加强在居委会建立团组织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团的工作协调机构和组织网络。在非公领域,要大力推行联合建团、挂靠建团、行业建团、社区建团等多种建团方式。新建和调整的基层团组织应及时明确与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隶属关系,隶属关系尚不能明确的,应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来处理。

  5.支持团组织推进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团组织开展的城乡青年中心建设工作,为青年中心的组织建设、项目发展、队伍建设、阵地依托、机制建设创造条件,提供帮助。用三至五年左右时间,在全省符合条件的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普遍建立青年中心,构建起“基层团委+青年中心”的新型基层青年组织网络体系。要采取多种形式招募志愿者或专职工作者,培养一大批青年中心工作骨干。

  6.把团组织“三级联创”活动纳入基层党组织的创建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团组织开展的创建团建先进县(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农村党建“三创两建”活动和城市创“五好”党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要制定创建规划,建立和完善申报、评选、激励机制,逐步扩大创建单位的覆盖面。要支持团组织完善、创新团日活动制度,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活动,规范团的活动仪式。

  三、带班子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7.严格团干部的选配标准。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方式,选调选配优秀青年到团的工作岗位上来。新任基层团委书记和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岁和25岁。学校、街道、企业新任团委书记,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大中专院校、中学、街道、乡镇、国有企业应配备专职团干部。村团支部书记的任用要与村委会选举结合起来,一般由村委会中的青年成员担任,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8.加强对团干部的管理和培训。各级党组织要把团干部的管理培训纳入党的干部管理、培训范围,各级党校要开办团干部培训班。要加强团干部协管力度,各级团委书记、副书记任免、调动,应先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团的上级组织在做好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培养、考察工作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对下一级党委搞好团委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深入实施基层团干部轮训项目。要有计划地安排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团的机关干部到农村、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要切实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着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

  9.认真落实团干部配备、使用规定。各级团委的正、副书记,应按同级党委(行政)职能部门或下一级党组织正、副职的条件配备,享受其相应的待遇。街道、社区、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团干部兼职不超过3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下各级委员会书记,企事业单位团的委员会书记,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的规定,不是党员的,也应列席与团的工作有关的会议。各级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原则上应提名为同级党委委员候选人。各级党委在提名同级人大、政协常委候选人时,应考虑符合条件的团组织的负责人。

  10.积极做好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和形成相关制度,确保团干部的合理流动。科级以下专兼职团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33岁,处级最高任职年龄为38岁。对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团干部,特别优秀的,可予以破格使用。基层党团组织要适应团干部队伍流动快的特点,探索设立团支部(总支)后备委员等做法,以保持团的工作连续性。

  四、带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团员队伍整体素质

  11.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员发展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认真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做好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重点做好中学团员发展工作,中学团委要办好中学生团校,加强团前教育,搞好团队衔接,逐步推行民主推选、入团公示、入团预备期教育等做法。要指导和帮助团组织积极探索对团员实行多重组织覆盖的有效方式,允许团员组织关系与参加团的活动范围适当分离,鼓励流动团员就近就便参加团的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的信息交流平台,构建团组织联系团员青年的新型纽带。

  12.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共青团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要落实好“28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的规定,把“推优”工作纳入青年党员发展工作规划。要指导团组织依托业余党校、团校,加强对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理论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由团县(市、区)委牵头,集中举办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做法。基层团组织要把好推荐关,严格履行“推优”程序,提高“推优”质量,扩大“推优”数量。要结合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点,重视培养和推荐生产、工作第一线的青年骨干和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团员。

  13.健全完善基层团内民主制度。基层党组织要指导基层团组织以乡镇、村两级团组织为重点,推动县以下基层团组织按期集中换届工作,使基层团组织换届时间与党组织换届时间相衔接。基层团组织要建立团情团务公开制度,建立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定期与团员谈心、与青年对话制度。要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直选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规范直选工作的规则和程序,确保直选工作稳步推进。

  五、带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4.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积极支持团组织开展的“吉林青年科技创新行动”、“吉林青年创业行动”、“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青年企业家县区行”等活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做出贡献。要帮助团组织研究探索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新领域、新途径,完善各类建功活动的运行机制。

  15.支持团组织开展青年人才培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开展好培养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实施好“青年企业家协力发展计划”;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县域突破战略的需要,开展好培养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活动;适应素质教育需要,开展好培养大中小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活动等,积极为青少年成才创造条件。探索建立青干班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校与同级团组织可联合举办青干班,促进青年干部成长。

  16.发挥团组织在建设和谐吉林中的积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紧密结合“平安吉林”建设,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以及廉洁教育、节约资源教育,帮助青少年正确认识形势,明确社会责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研究和掌握各类青少年群体的思想动态和基本需求,引导团组织带领广大青少年继续深入开展“希望工程”、“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和“手拉手”互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广大青少年在学习、就业、参与维权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共青团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

  六、优化工作条件,切实把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

  17.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建带团建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各级党组织要将基层团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格局,积极推动工作目标、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检查考核“五个纳入”,使基层党团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抓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以下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同志要定期听取团组织的工作汇报,参与共青团的重大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8.完善制度,加强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联席会议、目标管理和联系点制度,在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考核中,团建工作要作为一项内容,占有一定分值。各级党组织和团的领导机关干部要经常深入到乡村、厂矿、街道等基层单位,认真开展党建带团建情况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表彰奖励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19.优化环境,提供保障。各级党组织要为团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阵地、经费、政策、人员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实行财政预算的单位应将团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未实行财政预算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团员青年人数为团组织拨付行政经费和活动经费。要支持基层团组织建立由团组织管理和使用的活动场所,积极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图书站、青年之家等活动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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